“新福卡”优惠政策延期三年 两类新福州人可申领,市内公交地铁免费坐
来源:福州日报 时间:2026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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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日,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,为继续落实公共交通优惠措施,吸引更多学子和高质量人才来榕,“新福卡”优惠政策延期三年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,符合条件人员可办理“新福卡”乘车卡,三年内免费乘坐地铁公交。
2022年10月,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,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《福州市“新福卡”实施方案》,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“新福卡”乘车卡,持卡人可享受三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、地铁的优惠政策,原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截至目前,共有65683人成功申请“新福卡”乘车卡,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47341人、新落户人员18342人,有效吸引了外地人才来榕就业、落户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为进一步有效吸引人才、鼓励绿色出行,“新福卡”优惠政策延期三年,原有优惠对象、优惠期限、优惠范围、办理流程保持不变。
两类新福州人可申领“新福卡”:在福州市域内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,连续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福州市(含省级)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;福州市域内首次落户的人员(含集体户)。
在政策有效期内,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毕业后或落户后一年内均可提出申请办理乘车卡,成功办理后享受三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、地铁优惠。
每个用户只能根据优惠条件办理一次“新福卡”(实体卡或虚拟卡),已办理优惠期满或优惠期内年审不合格被终止优惠的,不得再次申请办理。
使用范围:福州地铁全部运营线路,在优惠期限内不限次数使用;市本级公交企业(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、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)所属的一元一票制和两元一票制公交线路,在优惠期限内不限次数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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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福卡”(实体卡和虚拟卡)优惠有效期内实行年审制,优惠期届满一年和二年时,年审合格的延续优惠,年审不合格的终止优惠。
年审不合格情形:1.新落户人员因户口迁出福州市;2.应届毕业生异地就业或者3个月内无福州市级或省级养老保险缴纳记录。
“新福卡”(实体卡和虚拟卡)实行实名制,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借给他人。